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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2023年涉欺骗投保人等44件违规 个险规模缩减银保渠道发力6月保费增18.3%
发布时间:2023-07-31 09:42:49   来源:金融界  

保险业巨头中国人寿(601628.SH、02628.HK)分支机构及代理人获行政处罚。

7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简称“金监总局”)官网信息显示,2020年至2021年间,中国人寿桦甸支公司代理人王淑霞向两位投保人给予保险合同以外的利益共计2888.88元;此外,王淑霞还涉及欺骗保险人违法违规行为,金监总局吉林监管局对相关机构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共1.4万元。


(相关资料图)

长江商报记者梳理后发现,自2023年以来至今,中国人寿涉及欺骗投保人、管理不到位、内控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的违规事项多达44件。

近年来,监管加强对于保险业代理人队伍的约束与监管,在“清虚”的要求下,过去曾经虚增虚挂的人力被逐步排除,相应的销售人力两年腰斩,中国人寿的个险业务板块持续收缩与此不无关系。

在此背景下,中国人寿开始发力银保渠道,2022年在总体营收下滑背景下,银保渠道的保费收入同比增长28.6%。值得一提的是,进入2023年以来,银保渠道持续发力,业绩明显回升。5月和6月,中国人寿的保费收入同比增速均达到两位数增长,分别为15.7%、18.3%。

平均每月6.3件违规

近年来,监管加强对于保险业代理人队伍的约束与监管,此前的一些执业问题在当下逐渐浮现。

7月28日,金监总局吉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显示,2020年至2021年间,中国人寿桦甸支公司代理人王淑霞通过微信转账形式分别向投保人王某海、赵某峰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共3笔,合计金额2888.88元。

此外,2021年12月16日,王淑霞私自使用董某权工号向赵某峰销售国寿少儿国寿福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盛典版),董某权实际未参与上述业务销售,存在欺骗保险人行为。

王淑霞涉及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欺骗保险人违法违规行为,吉林监管局决定对中国人寿桦甸支公司给予“警告,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王淑霞给予“警告,合计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长江商报记者梳理2023年以来中国人寿的违规事项发现,除了欺骗保险人和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的违规行为外,还涉及到管理不善、误导宣传、办理虚假业务、虚挂工作人员、内控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共计44件违规行为,平均每月的违规行为达到6.3件。

其中,1月10日,中国人寿连云港市分公司因未经批准变更营业场所、新增营销人员(代理人)签约审核不严谨,降低准入门槛、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办理虚假业务、虚挂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被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连云港监管分局进行公开处罚,处罚金额60.5万元,为今年以来最高。

公开资料显示,早在2019年3月银保监会就下发《关于开展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执业登记数据清核工作的通知》,明确将针对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从业人员开展执业登记数据清核整顿工作,要求中介机构从人员清虚、隶属归位、信息补全、加强维护四方面进行自查和整顿。在此要求下各家保险公司开始“清虚”,过去曾经虚增虚挂的人力被逐步排除。

数据显示,中国人寿的个险板块的销售人力近两年来降幅明显,相较2020年的137.8万人,2022年仅剩66.8万人,减幅高达51.52%。

保费连续两个月双位数增长

资料显示,中国人寿保费销售渠道呈现“一体多元”格局,其中一体为个人代理人业务,多元业务包括银行、团险、健康险、互联网等。随着个险板块销售人员的减少,中国人寿“一体”保险规模持续缩减。

根据历年年报,2020年至2022年,中国人寿个险业务总保费分别为5110.44亿元、5094.89亿元、4924.39亿元,同比变动5.5%、-0.3%、-3.3%,虽然在所有渠道中,个险业务保费规模最大,但却呈现持续缩减趋势。

更进一步细看,个险板块中的首年期交保费995.55亿元、822.54亿元、815.08亿元,同比变动为3.7%、-17.4%、-0.91%,可以看到,首年期交保费在2021年降幅明显,2022年趋于缓和。

在个险保费持续收缩的背景下,中国人寿持续发力银保渠道,保费规模及业务价值较快增长。

2020年至2022年,银保渠道的总保费达412.40亿元、493.26亿元、634.15亿元,同比增长62.1%、19.6%、28.6%,呈现快速增加趋势。

今年4月25日,时任中国人寿集团副总裁赵鹏在寿险回暖背景下,对行业一季度情况进行了说明,他表示,新单保费实现由负转正,银行渠道保费对新单的贡献超过80%,个险业务规模仍未止跌回升,增速低于银保渠道18.2个百分点。

根据今年一季报,中国人寿实现营收3683.85亿元,同比增长7.16%;实现归母净利润178.85亿元,同比增加18%;新业务价值同比增长7.7%;新单保费同比增长16.6%,其中首年期交同比增加9.4%,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同比增长5.1%,占首年期交保费的28.1%。

长江商报记者根据最近两个月披露的保费收入计算,中国人寿5月和6月实现保费收入分别为413亿元、716亿元,相比2022年同期增长15.7%、18.3%,连续两个月实现双位数增长。

华泰证券表示,储蓄型产品的强劲需求仍是支撑保费增长的主要因素,一方面定价利率下调的可能促进了储蓄产品的销售,另一方面银行存款利率及其他类储蓄投资产品收益率下降也提升了储蓄型产品对消费者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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