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新规正式实施,交警7月31日开出首张罚单
综合新华社电 斑马线是交通“生命线”,更是一座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8月1日起,《厦门经济特区斑马线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当天上午,一名行人在位于湖里区仙岳路路口过斑马线时浏览手机,厦门交警开出了首张“行人在斑马线玩手机影响交通安全的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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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通过斑马线不能再低头看手机了,这次是警告,下次就要处罚您了。”当天上午,在位于福建厦门的莲岳路与松柏路交叉口的斑马线前,民警黄坤锋正在教育一位过斑马线时低头玩手机的市民。
《规定》第四条第三款明确,行人通过斑马线,应当在斑马线内尽快通过,不得坐卧、停留、嬉闹、浏览电子设备或者从事其他影响交通安全的活动;若妨碍车辆合法通行的,将处以警告或五十元罚款。
黄坤锋告诉记者,截至当日9时30分,他已经劝导了15名违法行为人,“行人在通过斑马线时,低头看手机不仅危害自身安全,还会影响机动车通行效率,现在规定出台,我们对斑马线上不文明行为监督也有了手段。”
■8月1日,厦门体育路与育秀东路交叉口的非机动车与行人分流的斑马线。新华社发
关于行人过斑马线,厦门这样规定
妨碍车辆合法通行?将处以警告或五十元罚款
今年6月,厦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规定》,此举旨在进一步提升该市斑马线交通安全治理能力。《规定》在总结该市近年来斑马线治理有效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小切口”立法,从斑马线设置、通行、法律责任等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补充和细化。其中,针对斑马线上较为突出的行人浏览手机等行为,《规定》强调,行人通过斑马线,应当尽快通过,不得坐卧、停留、嬉闹、浏览电子设备;若妨碍车辆合法通行的,将处以警告或五十元罚款。
不仅如此,针对市民关注的斑马线“行人和非机动车混行”的问题,《规定》明确,在交叉路口的斑马线旁设置非机动车专用过街通道,实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各行其道;非机动车通过路口时,应从专门划设的非机动车道通过。事实上,此前厦门市已试行“人非分离”斑马线,经过交警部门的连续几年跟踪,对全市50余处斑马线进行升级,并取得明显成效。
■8月1日上午,民警在位于厦门莲岳路与松柏路交叉口斑马线处劝导违法行为人。新华社发
取证难?执法难?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全覆盖
“斑马线的设置,并非越多越好。”厦门交警介绍,设置斑马线应综合考虑行人横过道路需求和车辆通行效率,保持合理间距,并统筹兼顾其他行人过街设施的规划设置。如受到市民关注的自助式红绿灯,即在常规红绿灯基础上增加行人请求功能,从而避免行人、机动车的无效等待。此次《法规》也予以支持,明确可推广设置行人按钮信号灯,根据道路通行需要,按有关技术标准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车辆右转信号灯等设施,方便市民安全出行。
此外,针对斑马线违法行为取证难、执法难等问题,《法规》在推进斑马线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全覆盖的同时,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健全有关意见的收集、论证和反馈机制,充分听取社会公众对斑马线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见。这也意味着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拍照、录像等形式向有关部门举报违法行为。
根据《法规》对斑马线旁设置非机动车道、信号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及斑马线通行规则等作出的具体规范要求,厦门交警部门正组织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工作,后续将会同相关专业部门研究设计改造建设方案,按照先急后缓的思路分期分批推进落实。同时,依托交管民意服务中心,制定斑马线社会公众意见收集论证反馈机制,指导各辖区大队调整勤务工作要求,为《法规》施行做好法治保障。“在进一步提高斑马线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的同时,为厦门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加平安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1日上午,厦门交警开出的首张罚单。
延伸
以法治手段 提升城市文明水平
除厦门外,不少地方都在运用法治手段来提升城市文明水平。例如,浙江杭州于2016年施行《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确对“行车抛物”“公共场所吸烟”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与处罚;辽宁大连于2014年施行《大连市志愿服务条例》,就“志愿活动”“志愿者权益与义务”等方面作出专门规定。
以法治手段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将是未来精细化城市治理的发展方向。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院长黄璜教授提出,各地通过地方性法规来提升城市文明发展水平,切忌仅围绕文明创建“指标”,不应让城市文明教条化,甚至流于形式,这就要求各级政府与立法机构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以良法促善治。
(文字整理:梁美琪 文图来源:新华社、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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